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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创意之类比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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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法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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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比方法是人们在创造性思维时普遍使用的方法。它是一种从个别到个别,从一般到一般的类比推理。当人们发现某一不熟悉的事物和另一熟悉的事物之间具有某些类似之处时,借助于类似的方法,从熟悉事物的属性中推论出不熟悉事物具有相同属性的方法,成为类比法。只有在这种推论基础上所得出的结论是正确的,且别人尚未认识到时,我们才可以把获得这种认识成果所运用的思维形式称之为创造性思维。类比推理的形式可描述为:
如果M对象具有a、b、c、d属性
如果N对象具有a、b、c属性
那么,N对象具有d属性
我们知道,任何事物之间都具有差异性,同时也具有同一性,所以,两个相似的事物之间在属性上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其类比关系并不具有必然性,因而不能进行逻辑推理。逻辑思维的这种缺陷只有靠类比推理来加以弥补。
运用类比方法得出的结论具有或然性。因为多样性的世界本身不仅具有对称、平衡、守恒的性质,而且还有着某些非对称、非平衡、非守恒的性质,因此,决不可以主观的、牵强附会的运用类比方法,要注意类比方法的使用界限,对其结论一定要经过实践活动的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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