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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性思维借以发挥的基本思维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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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创意的技巧与成果如何,首先取决于创造性思维所达到的程度。创造性思维的运用和发挥,往往是通过各种思维形式表现出来的。换言之,创造性思维寓于各种基本的思维形式之中,并通过思维的跳跃和质变,产生思维的飞跃性变化。因此可以说,创造性思维离不开各种基本的思维形式,它要以各种思维形式作为自己飞跃的铺垫。这些基本的思维形式有:
(一) 形象思维
这里所使用的形象思维概念,不是指和艺术思维等同的文学艺术领域中所使用的思维形式,而是在科学抽象思维中所使用的一种理性的思维形式。一般来说,它是通过直观来达到对客体形象的本质性描述的。显然,这同文学艺术中所使用的形象思维具有严格的区别。这里所指的形象思维,有其自己的特殊运动规律,在CI创意活动中,形象思维是策划与设计人员运用理性的分析工具对企业形象的内外环境等相关因素加以分析和综合,然后通过艺术塑造的手法再现企业形象本质特点的思维方式。
一般来说,在CI设计中,企业理念一旦定位,接着需要做的便是企业理念的行为化和视觉化过程,即如何把企业理念物化为广大企业员工的行动,变成企业的存在方式。形象思维起着重要作用,它不仅发挥着企业理念与BIVI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更为重要的是,它还能对企业理念的本质特征进行创造性的转化,在企业的BIVI中达到一种美的形式化再现。转化的效果取决于形象思维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发挥创新思维的功能。形象思维虽然不等同于创造性思维,但是,在真正成功的CI设计作品中,形象思维却总是和创造性思维形影不离。脱离开创造性思维的形象思维只能生产出平庸的作品来。
(二) 抽象思维
抽象思维也称逻辑思维。在人类认识的过程中,它是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运用判断、概念、推理等思维形式间接的反映客体本质的过程。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它是组成人类认识之网的枢纽。判断是把概念连接起来,以句子的形式断定事物及其属性之间关系的思维形式。由于判断能借助于肯定或否定的形式来反映客体,因而能表达人的完整思想,并能给出命题的真假。推理是由已知推论出未知的思维过程。它分为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两类。归纳推理是从个别的特殊的命题推出一般结论的思维过程。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命题推出个别结论的思维过程。二者揭示了人类认识是一个由个别到一般,再由一般到个别的不断循环和发展的过程。可见,抽象思维是以理性的形式间接反映客体本质的思维过程。
抽象思维是人类思维比较高级的形式,但这并不意味着抽象思维就具有创造性功能。在通常的情况下,抽象思维仅表现为一种逻辑的思维过程,并不具有创新的含义。创新性思维的发生是逻辑思维程序中断的结果,表现为一种打破现有逻辑规则的爆发性思维活动。换言之,抽象思维虽然能够抓住客体的本质,但只有在这种对客体本质的反映中能够切实体现新、独、特来,才具有创新的意义。总之,创造性思维既是抽象思维过程中逻辑程序的中断,同时又依赖于抽象思维对客体本质的把握,然而其首要的标志是思维的创新。
创造性思维并非是一个完全独立的自发过程,它需要借助于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的长期酝酿,最终引起灵感的爆发。因此,研究创造性思维离不开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这个思维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