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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际传播方式和大众传播方式的比较

 

中国劳动法律师网  http://www.laodongfalvshi.com

 
 
   从传播学的研究来看,人际传播方式和大众传播方式既有相似之处,同时也有某些重合之处;它们之间有共性的一面,也有个性的一面。

  二者共性的表现:人际传播方式和大众传播方式都是CI信息的传递与反馈调节的双向运动形式,因而二者都遵循着相同的信息传播的基本规律和原则。它们的目标都是为了保持企业与公众之间的最佳信任和沟通状态,使企业为广大公众所接受。因此,它们都需要不断通过信息反馈来调整自己的传播方法,以达到传播效果最优。

  二者的个性即它们之间的差异的表现:

  第一, 大众传播方式是需要经过传播媒介的中介才能把CI信息传递给大众,而人际传播方式则是直接将CI信息传递给大众。根据传播学中的守门人理论,在整个CI信息的传播过程中,始终布满了各种守门人。每一条信息流通渠道都设有一道门,信息是沿着有门的渠道传播流动的。从记者搜集信息开始,到编辑人员的审改,以及领导的审批,知道信息传播给大众,其间经历了一系列的过滤环节。信息的选择与修改要依据许多标准。而这一过程是企业无法控制的,因而CI信息的保真程度有可能受到损害。人际传播方式是将CI信息直接传递给大众,整个传播过程完全在企业的控制之下,其信息传播的保真程度相对要高。

  第二, 大众传播方式由于经过媒体的中介,无法形成直接信息反馈,只能追求信息的传达与公众的分享,至于效果如何,只能通过其他途径搜集意见。而人际传播方式则可以直接通过信息反馈调节来追求传播效果最优,能够以面对面的情感交流方式来说服受众,引导顾客的消费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