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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委员会的设置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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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法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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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CI委员会的设置,必须依照一定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是CI委员会的自律原则。企业导入CI计划,就是重塑企业形象,因此导入CI时要多动脑筋,根据企业的实力和公众的特点,搞好CI定位,搞出企业特色。这就要求CI委员会要具备超前意识,要以长远发展的眼光和同国际接轨的高度来考察和把握CI导入的载体和切入口,同时要具备科学的态度和求实敬业的精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还要具有与众不同的创意和思路。CI的唯一性、创新性,恰恰是它的生命。要做到这一点,必须集合有实力的关系者,集思广益,参加讨论的人,经验越丰富越好。
其次是各组织间的联络原则。企业导入CI涉及到方方面面,关联到各个部门。不仅要加强CI的理论研究和操作训练,加强公关、市场营销、创业经营管理、提高工艺美术设计、大众传播、创造性思维等方面的知识、经验和技能,还要努力探索CI的各种要素,使CI的原作达到熟练程度。因此,有效推行CI计划,必须充分反映各部门的意见和实际情况。具体地说,就是在推行和运作过程中,必须强化部门间的联络功能,力求使CI计划作为各部门乐于接受和积极配合的自觉行动。同时,CI委员会还必须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在计划实施中,充分反映员工的意志和心态。
最后是和外界协调原则。CI计划考虑外界认识对本公司的形象和评价问题,因此,在整个运作过程中,必须加强对外界的联络,包括同政府部门、主管部门、社区管理部门、舆论传媒部门等保持密切的关系。外界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环境,是反映企业发展状态的晴雨表,没有良好的外界环境,就没有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保证。建立与外界理解、沟通、协调的关系,是企业和谐发展的必要条件。在这方面,需要CI与PR(公共关系)的合作方能奏效。这种合作体现在三个层次上:
1、 设计中专家与企业家的通力合作
CI策划与公关既不能完全依靠外来专家完成,也不能全然依赖企业内部员工,外来专家往往视野较宽,能够站在比较客观、公正的角度来看待企业的问题,但是对行业及市场的感受不可能像企业家那么生动准确,尤其是因为,设计的目的是为了推广,如果设计方案得不到企业家的认可与钟爱,实施起来效果自然难以到位,因此,必须由专家与企业家合作完成。
2、 推广中企业家与职工的精诚合作
企业家是企业的灵魂,企业是企业家个性的外化,但企业不光只有企业家一个人,如果企业家的思想得不到职工的认同与附和,企业的最终目标根本不能实现,因此,在CI推广中,企业家与员工必须精诚合作,共同谋求和谐的内在氛围,这与内部公关中倡导的合作精神自然使一脉相承。
3、 实施中业与公众的互惠合作
CI策划谋求企业对社会的最高奉献并以此获得社会对企业的最大回报,谋求企业的最佳发展以及企业与公众最佳利益共享,这一点与公共关系崇尚互惠互利的观念如出一辙,这更是合作精神的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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