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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战略的独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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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法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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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独特性首先表现为CI战略具有形象性。它是以完善企业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为己任,在进行形象统一的设计时,肯定要进行各种各样的调整,如更改公司名称或重新设计标志等,像这样的,会不会反而削弱原有的企业形象呢?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因此在这样的设计之前一定要进行周密细致的调查和研究,找出哪些是企业好的形象,是应该保留和发扬光大的地方,这样,并不意味着新的CI设计是一种形象上的修修补补,恰恰相反,知道了自己的长处和短处以后,在新的设计中就可以更有的放矢的保持和发扬自己在形象方面的长处,同时,还能保留与原有形象的某些联系性。这就是在形象统一的设计中调整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这种调整包括了视觉和非视觉这样两个方面。因此,独特的识别形式导入CI的一个基本原则;其次,CI战略具有综合性。它是以企业各系统的综合作用而进行动作的,因此,同一的系统性是导入CI各系统的综合作用而进行动作的,因此,同一的系统性是导入CI的又一基本原则。它包括表面上的统一性和传播上的整合性。CI是一项系统工程,CI的导入使企业的各种管理手段、公关宣传和广告创意等统统纳入到有序的系统的操作轨道。因此,构成CI的一大特征就是企业统一性。如企业名称不能表现公司的特性,那是缺乏“统一性”;两位企业管理者对外发表不一致的谈话,那也是缺乏统一性,企业的经营方针与实际经营活动严重不符,也是缺乏统一性的表现;员工对企业的理念、精神、价值观念出现异议时,也属于缺乏统一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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