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视觉识别(VI)是CI静态识别符合,是具体化、视觉化的传达形式。它是以视觉传播为感染媒体,将企业文化、企业规范等抽象语意,转换为具体符号、转化为具体可见的识别系统,应用在视觉的展开(有形识别)和行为展示(无形识别),进而提升到企业文化的共识。
为了使企业视觉识别能以最快、最便捷的方式加以传播,以利于企业形象的确立,有必要建立视觉识别的信息传递系统。
视觉识别的信息传递系统包括两大部分和四个阶段。两大部分是指基本要素和应用要素;四个阶段是指信息源(视觉识别系统)-设计符号(基本要素)-传播媒体(应用要素)-接受者(消费者或社会大众的认同)。
企业视觉识别基本要素主要包括:企业名称、企业品牌标志、企业品牌标准字、企业专用印刷字体、企业标准色、企业象征造型与图案、企业宣传标语和口号等。
企业视觉识别的应用要素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属于企业固有的应用媒体;二是配合企业经营的应用媒体。企业固有的应用媒体有:企业产品、事务用品、办公室器具和设备、招牌、标识、气质、制服、衣着、交通工具。配合企业经营的应用媒体有:包装用品、广告、企业建筑、环境、传播展示与陈列规划等。
在所有视觉识别的内容中,企业标志、标准字、标准色是整个VI系统的核心。标志、标准字、标准色三要素,是企业地位、规模、力量、尊严、理念等内涵的外在集中表现,是视觉识别的核心,构成了企业的第一特征及基本气质。同时,这三者也是通过广泛传播取得大众认同的统一符号。VI中的其他要素都由此繁衍而来。由于视觉识别负载着传达企业文化、企业理念、企业使命,因此企业的标志、标准字、标准色必须有寓意性、直观性、表达性和传播性。
为了达到上述三要素的寓意性、直观性、表达性和传播性,VI设计和VI导入必须遵循以MI为中心的原则、目标原则、现实性原则、习惯性原则、人性化原则、民族化原则、多样化原则、普适性原则、3E条件原则和法律原则。
视觉形象中的标志设计要素与一般商标有着本质上的不同。最重要的的区别在于VI的设计传达企业文化、企业理念和企业精神,而脱离了企业文化、企业理念、企业精神的符号,只能称作普通的商标。优秀的视觉形象设计无不是在表达企业理念方面取得成功的。标志设计的关键是在确立了企业理念的基础上,设计出最有效的、最直接的传达理念的标志。视觉设计是企业个性的重要体现,以此为基础的标志设计采用有持久的生命力。
所谓目标原则,是指VI设计必须根据对企业的剖析,以追求不同时期的外部形象目标为原则,如下图所示:

创新形象即企业起步时的整体形象。一个企业在创业伊始,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新型想来冲击消费者的视觉,让人们接受一个新面貌。
发展形象即企业进入全面上升阶段的整体形象。一个发展中的企业需要有一个蓬勃向上、充满生机的稳定性想来提高自身的知名度,扩大自身的形象影响力。
竞争想象即企业达到稳定阶段时的整体形象。一个稳定和成熟期也需要有一个富有号召力、感染力、竞争力的鲜明形象来强化本企业的竞争力度,稳定本企业已拥有的消费群,争取竞争对手的消费群。
外部形象设计目标需要有符合整体CI目标、具体明确和能够分解三个方面。
设计过程必须基于对企业和行业状况的确切了解,不能夸大成绩,不能掩盖不足,也不能脱离企业和行业现状而空谈理想化设计。这就是现实性原则。
不同的文化区域有不同的图案及色彩禁忌,由于社会制度、民族文化、宗教信仰、风俗习惯不同,各国都有专门的商标管理机构和条例,对牌号、形象有不同的解释,在设计标志、商标时应特别刘心,在产品出口到某一国家、地区时,尤要慎重。
现代工业设计,需要以充满人性的作品来使消费者接受。使人感到被关心的亲切感,这就是人性化原则。由于各民族的思维模式不同,在美感、素材、语言沟通上也存在差异,所以应该考虑带有民族特色的设计才能被国人所认同,这就是民族化原则。现代设计有着多种变化,由繁到简,由具体符号到抽象符号,设计因此应遵循多样化原则。
VI设计中应考虑到普适性,即标志应具有清晰的可读性及辨识性;具有竞争优越性;具有国际性;具有系统展开所获得的相乘累积效果;具有相关产品能顺利推广的适应性符号和语言;管理效率化、成本最低化。
所谓3E条件原则是指在VI设计中应具备工程学、经济学和美学三个学科方面的知识及工作开发与作业能力。其中工程学,指要具备发现、创造企业个性的系统开发能力;经济学,即设计要具备强烈的创意,能创造出独特的销售价值;美学,即综合信息传播的力量,提高企业与品牌的形象。
视觉识别符号渗透于商业活动的始终,所有视觉识别符号必须符合商业规则,遵守商业和知识产权的有关法规,这就是所谓法律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