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本条是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设备的规定。
一、本条所称的安全设备,主要是指为了保护劳动者安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以及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用于救援而安装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器械,如矿山使用的自救器、灭火设备以及各种安全检测仪器像安全检测系统、瓦斯检测器、测风仪表、氧气检测仪、顶板压力监测仪器等。
安全设备的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性以及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否及时救援、减少损失。在实践中,因为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不符合有关标准而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损失扩大的情况屡见不鲜。1988年11月5日山西省潞安矿务局王庄煤矿发生了16名矿工集体中毒身亡的特大事故,主要原因就是该矿的机电设备过流保护装置安装不符合有关标准,设顶值偏大,失去过流保护作用,造成机电硐室中变压器烧坏起火,使几千米正在安装的皮带化为灰烬,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造成中毒事故。为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本条第1款明确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二、安全设备安装后,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以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转的状态。如煤矿企业使用的防爆电器设备,由于运输、闲置等原因的影响,可能会造成防爆面以及某个元件的损坏或变形,致使设备不密封而达不到防爆性能,因此一般要求企业必须每月检查一次。另外,矿山企业使用的瓦斯检测仪器,无论是光学原理,还是催化元件原理的,使用时间长了,就会出现零点漂移,影响应有的精度,而如果瓦斯检测仪器精度不准,就不能正确反映作业环境的瓦斯浓度,容易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按规定矿山企业必须定期进行校正。
为了保证安全设备在安装使用后处于正常运转的状态,真正能起到保证生产安全的作用,本条第2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同时强调,维护、保养、检测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