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谈判效益是指在谈判协议生效期间所产生的总收益与谈判活动全过程所发生的总费用之间的比率。为了控制低效率的不必要的谈判,谈判者有必要把谈判效益作为己方考核谈判活动全过程的一个重要指标。
工商谈判效益的评价标准:
工商谈判效益既包括经济效益,也包括社会效益,既包括近期效益,也包括长期效益。因此对谈判效益的分析评估,不能以实现某一方面预定目标为唯一标准,而应有一系列具体综合标准。
1、目标实现标准
谈判的最终结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这是人们评价谈判是否成功的首要标准。因为预期目标是根据各种主客观因素、考察种种具体情况,经过科学论证、预测和核算之后所确定的目标。如果预先所设定的目标一点未达到,这场谈判是不能称其为成功的。因为人们是以行为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来看待行为的有效性的。
2、成本优化标准
谈判成本包括谈判活动全过程各项物质消耗和损失的价值。即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所谓直接成本,是指人们为谈判所耗费的各种资源,如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所谓机会成本,是指因参加一项谈判而占用了资源,失去了其他获利机会,损失了可望获得的其他价值。因此,考核一次谈判活动的成功与否,不能只看近期效益和经济效益
,还要考虑如果进行一场旷日持久的谈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虽然实现了预定的目标,但也有可能因此项成功,失去了其他机会。因此,在谈判过程中,既要考虑到直接成本,又要考虑到机会成本,使谈判获得最佳预期效益。
3、形象效益标准
谈判的形象效益,又可称为谈判的社会效益,指谈判活动在广大公众中产生的影响与后果。因为谈判的结果不只是体现在最终成交的价格高低、利润分配多少上,有些谈判成功了,经济效益可能很高,但是社会效益不一定高。因此,一场谈判成功与否,还要看是促进和加强了双方的友好合作关系,还是削弱了双方的友好关系。因此,在谈判过程中,不过分计较和看重某一场谈判的得失、成本高低,而是应着眼于长远和未来。有些谈判虽然未达到百分之百的圆满或未签订一项谈判协议,但如果疏通了关系,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长期的效益将可以补偿目前的损失。因此,在谈判中,除了实现自己的预定目标、降低谈判成本外,还应重视建立和维护双方友好合作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