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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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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购买设备遇到资金不足,或不值得购买,但又需要设备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设备租赁的方式来解决。

    设备租赁是通过收取或支付租金,融通资产使用权的一种交易方式。设备承租方通过交纳租金,取得设备出租方出租的设备使用权。租金的高低与设备的价格、功能、市场情况及租期长短有关。

    在实际租赁活动中遇到的设备租赁,多数为融资性租赁。融资性租赁是通过租赁公司融通资金,购买承租企业所需要的设备并租给其使用的一种交易方式。融资性租赁合同签订后,一般不能中途解约。租赁到期,承租企业可根据自己的需要,用接近残值的名义价格购买该设备,也可继续租用或退回租赁公司。在合同期内,承租企业要按合同规定按时交付租金。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租赁公司,但维修保养等工作一般都由承租方负责。按照不同的业务特点,融资性租赁又分为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制度租赁和维修租赁等。

    直接租赁,即由出租人用从资金市场上筹集到的资金,向制造商购进设备后直接出租给承租人。发达国家的绝大部分租赁公司都采用这种方式。在我国常为资金雄厚的大租赁公司所采用。

    转租赁,即由出租人从另一家租赁公司或制造厂租进设备,然后转租用户。当租赁公司自身供贷能力较弱,融资技术不太发达,资金来源又有限的情况下,往往采用这种方式。如果能从政府税收上得到优惠,资金雄厚的大租赁公司也乐于采用。

    回租,即由承租人先把属于自己的设备卖给租赁公司,然后在从该公司租回的交易方式。回租是企业为改善自己的财务状况而采取的一项救急措施,以缓解资金不足。

    制度租赁,是一个国家的政府为了推广使用某种设备所采用的一种鼓励性措施。使用这种方式,首先由政府将购买这些设备的一部分价款拨付给租赁公司作为政府贷款,租赁公司筹措不足部分,然后出租设备。这种租赁方式租金比较低,有利于承租企业租赁使用。

    维修租赁,是包括维修服务在内的一种租赁方式。这种租赁的租赁费包含维修服务费,租金要比一般租赁方式高。但综合起来比较,由于企业节省了维修费用开支,有时反而更合算。

        设备管理因企业的技术基础不同,在设备构成及具体管理方式上有所不同。应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选择设备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