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线关系与参谋关系
在企业组织中,直线与参谋是两类不同的职权关系。直线关系是一种指挥和命令的关系,授予直线人员的是决策和行动的权力;而参谋关系则是一种服务和协助的关系,授予参谋人员的是思考、筹划和建议的权力。
从机构形态来看,把那些对组织目标的实现负有直接责任的部门成为直线机构,而把那些为实现组织基本目标协助直线人员有效工作而设置的部门称为参谋机构根据这个区分,人们通常把企业中的生产、销售部门称为直线机构,而把人事、财务等列为参谋部门。
二、直线与参谋的矛盾
设置作为直线主管助手的参谋职务,不仅可以保证直线的统一指挥,而且能够适应管理复杂活动对于多种专业知识的要求。然而在实践中,直线与参谋的矛盾冲突,往往是造成组织缺乏效率的重要原因之一。考察这些低效率的组织活动,通常可以发现这样两种不同的倾向:要麽保持了命令的统一性,但参谋作用不能充分发挥;要麽参谋作用发挥失当,破坏了统一指挥的原则。这使得实际工作中,两者常常相互产生不满情绪。
三、合理发挥参谋的作用
合理发挥参谋的作用,首先,要求明确直线与参谋的关系,分清双方的职权关系与存在价值,从而形成相互配合的关系;其次,授予参谋机构必要的职能权力,以提高参谋人员的积极性;最后,直线经理为参谋人员提供必要的信息条件,以便从参谋人员处获得价值的支持。总之,处理好直线与参谋之间的矛盾关系,一方面要求参谋人员经常提醒自己“不要越权”、“不要篡权”;另一方面,也要求直线经理尊重参谋人员所拥有的专业知识,自觉利用他们的专长,取长补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