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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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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劳动人事部《关于证实职工犯错误的时间问题的复函》(劳人劳[1988]12号)的规定,《奖惩条例》第20条规定中“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系指企业对于职工所犯错误在经过调查,弄清事实,取得证据,并通过一定程序认定的时间。审批职工处分的时间从此时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