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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有传染病是否可以被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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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一:终止劳动合同

终止劳动合同,员工本人同意结束劳动关系,获得一次性补偿,终止合同。
相应赔偿与补助:
一、经济补偿,按《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一次性发给劳动者生活补助费或叫工龄补助,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满一年的,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二、未提前通知金
根据劳动法,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否则用人单位应给予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医疗补助
根据《劳动法》第28条、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动者因病、非因工负伤不能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除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外,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方案二:保留原岗位,给予6个月医疗期

依据劳动部[1994] 479号文《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和对病情的考虑,给予员工6个月的医疗期。
相应期间的待遇:
病假工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劳动法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公司根据惠州的最低标准工资,在六个月医疗期内,给予每月病假工资:600*80%=480元。
医疗待遇:
在医疗期间,公司根据惠州的规定给予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报销医疗费用。
医疗期满:
医疗期6个月满后,员工在公司指定医院复查,如确诊没有问题可以工作,将无条件接受其继续在公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