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
据《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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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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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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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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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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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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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又据《劳动法》第28关于“经济补偿"的规定,没有提及对25条的情形需要给予经济补偿。所以可以看做违纪员工被开除不用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