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增加工资的办法是工资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形成职工基本工资增长机制的重要环节。建立正常化、制度化的增加工资办法,就能使工资制度更好地体现按劳分配原则,使分配更趋合理科学,以形成企业内部工资分配中"死"与"活"的恰当比例,使职工的基本工资水平随着企业生产的发展、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职工本人劳动技能的提高、劳动贡献的增加而得到合理的增加,从而达到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生产发展的目的。
在过去僵化的经济体制中,国家统一制定了企业的等级工资制度,而且,国家对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统一安排调资升级,即由国家统一规定升级时间、条件、升级面(升级人数占职工总数的百分比)以及升级增加的工资额。这种增加工资的办法由于与企业经济效益好差、职工劳动贡献大小脱节,因而不利于贯彻按劳分配原则,不利于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经济体制改革开展以来,随着普遍推行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和扩大企业工资分配自主权,企业内部的工资制度日趋多样化,企业职工增加工资的办法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突出表现在增加工资的条件、增加工资的手段和制定增加工资方案三个方面。
一、增加工资的条件
企业实行了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后,建立了工资随经济效益提高而增长的机制。同时,企业工资要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脱钩,国家对企业不再统一安排升级调资,而改为由企业自己挣出钱来自主安排增加工资。在这一情况下,企业安排职工增加工资的条件是:
1.本企业经济效益稳定提高,工资基金持续增长。这是新形势下企业增加工资的最基本条件。企业实行"挂钩"之后,为企业职工基本工资的增和开辟了积极的途径,企业只有不断地提高经济效益,才能使工资稳步增长;同时工资增长具有较强的"刚性",一旦决定增加,就需按工资制度规定长期支付。因此,企业安排增加工资,要瞻前顾后,留有余地。这就要求企业在决定增加职工工资之前,对近年来经济效益增长情况和今后经济效益增长的势头作认真的分析测算,看是否能多挣出钱来增加工资,是否具备长期支付能力。如果只看当年经济效益增长即安排增加工资,将难免在工作中造成被动。
2.要与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相结合,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企业安排增加工资,既要考虑发挥工资的保障职能,又要考虑发挥工资的激励职能,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全面发挥工资的职能作用。在工资基金持续增长并具有长期负担能力的条件下,企业还要根据生产经营发展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需要,来决定是否安排增加工资和增加多少工资。在这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工资总额的增长不超过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幅度,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不超过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幅度。
3.要符合国家对工资增长宏观控制的要求,兼顾左邻右舍的工资关系。企业挂钩后自主安排增加工资,这既使企业拥有了较大的工资分配权限,有利于企业工资微观搞活,又对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企业增强自我约束能力。企业在安排职工增长工资时,不仅要从企业自身的条件出发,还要坚决执行国家在工资方面的宏观调控政策,同时要考虑本企业与其它企业的关系,恰当地安排增加工资的幅度。
二、增加工资的手段
实行工资与经济效益挂钩,扩大企业工资分配自主权后,增加工资由过去单一的升级办法改变为多种手段并用。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升级
对实行等级工资制的职工可采用升级的办法。
(二)增加浮动工资
浮动工资是企业创造的一种分配形式。实际执行中,在职工增加工资不适宜于马上固定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增加浮动工资的办法。
(三)随工龄增长按比例或按绝对额增加工资
如有些企业实行岗位工资制,规定实行过渡期,过渡期间新职工在岗位每多工作一年,即按岗位工资标准的一定百分比增加工资;又如有的企业实行结构工资制,规定职工工龄每增长一年或几年,即可按一定绝对额增加年功工资。
(四)提高工资标准
目前,全国国营大中型企业职工的工资标准的提高,需由国家根据生产发展、职工消费需求和物价变动情况统一考虑;国家拟订的全国企业职工的参考工资标准,是企业根据需要和可能研究提高本企业工资标准的依据。
上述几种增加工资的手段,各有侧重。企业应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增资手段,或同时采用几种手段,以发挥各种增资手段的长处。
三、增加工资方案的制定
在具备增资条件的前提下,企业制定增资方案的一般程序是:首先,根据生产、经营发展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需要以及各类职工工资水平现状,大体确定增加工资的对象;其次,根据需要和可能,基本确定本企业增资总额度;第三,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职工增加工资的具体办法。增加工资方案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增加工资的目的、原则、范围、对象、时间、条件、增资幅度和具体增资方法等等。下面,主要介绍职工增加工资的基本条件和增资的常用方法。
(一)职工个人增加工资的条件
职工个人增加工资的条件一般应包括劳动能力(技术、业务水平)、劳动态度、劳动贡献三个方面。劳动能力主要是指职工的业务知识和技能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劳动态度主要是指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有关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分配,以及劳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劳动贡献主要是指职工完成各项工作(生产)指标的情况和实际劳动成果。
劳动能力的提高,达到高一等级的技术(业务)要求,是职工增加标准工资(或基本工资)的首要条件。因此,增加工资就应分别以工资制度中的技术、业务标准以及职责条例等等作为工人和职员的主要考核条件。但劳动能力并不是职工增加工资的唯一条件,增加工资还应考核职工的劳动贡献和劳动态度。因为,职工的技术、业务水平最终应表现在他们的工作成绩和劳动成果上面。离开劳动贡献,简单地强调按技术业务水平增加工资,可能会引导职工单纯争学历、争职称,而忽视实际劳动贡献。因此,在确定职工增加工资时,应把劳动能力、劳动态度、劳动贡献三者结合起来全面考核,不能偏废。
(二)增加工资的方法
1.考核。即根据技术、业务等级标准和职责条例的要求,在实施增资前,对职工进行口试、笔试和实际操作的考核,主要是检验职工可达到的技术、业务水平。
2.考查日常工作成效。即根据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对职工日常工作出勤、纪律、效率和成果进行综合分析、评价,主要是检验职工日常工作的劳动态度和劳动贡献。
3.领导提出增资方案。即由基层单位行政负责人根据企业规定的增加工资条件,初步确定职工增加工资的对象、时间和幅度。这是与企业内部工资分层次管理相互联系的,企业不直接管到每个职工的工资分配,而由基层领导负责,比较符合实际情况。
4.征求意见。在增加工资方案补步确定后,一般通过召开座谈会、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等方式征求群众意见,以避免方案的片面性,增强决策的民主性。
以上几种办法是互相联系的,从实际情况看,内部分配搞得较好的企业,一般都是将几种办法结合起来,既注意职工的技术业务水平,更注意实际工作成果;既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又不搞极端民主,将民主与集中正确地结合起来。 |